危老重建、都市更新問題探討?

危老重建、都市更新問題探討

危老重建

1.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」:簡稱:危老條例,適用更簡單快速的流程重建老屋,享有容積獎勵、減免賦稅等,老屋重建條例有施行申請期限,必須在 116 年 5 月 31 日前提出申請。

2.須經 100%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,並通過危老建築評估後即可進行。

3.危老條例適用對象須符合以下三點:

•  位於都市計畫地區之建築物

•  非歷史建築,不具文化歷史紀念藝術價值須保存

•  危險或老舊的合法建築

都市更新

都更條例目的:

為了老舊房屋的居住安全,例如考量建築耐震度、管線老舊、都市建築風景等,而將這些風險較高的老舊建築拆掉重建,達成更符合目前都市生活機能及安全的建築。

危老重建 都市更新各項條件

危老重建

1. 容積獎勵 最高可達1.3倍基準容積,或1.15倍原建築容積 400平方公尺以上獎勵2%,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多增加0.5個百分點,最高10%,但限時容獎和規模容獎合併不得超過10%。

2. 同意比例 需全數同意(100%)

3. 時程獎勵 時程獎勵10%逐年減少

4. 實施對象 符合30年以上、房屋有安全之虞,或是無電梯者

5. 面積 A.無面積限制 B.可以合併接鄰土地一起更新C.若是面積小的去併大的,無法享受容積獎勵

都市更新

1. 容積獎勵 基準容積1.5倍;原建築容積再加基準容積0.3倍符合規定且面積達1萬平方公尺基準容積2倍;原建築容積再加基準容積0.5

2. 同意比例 多數決(依區域不同:1/2〜4/5)

3. 時程獎勵 無

4. 實施對象 都市更新地區或都市更新單位生活機能不便巷弄狹窄 都市計畫區內山坡地不適用

5. 面積 原則上面積須達1,000平方公尺(302.5坪)以上,有相關訂定下面積達500平方公尺(151.25坪)也可申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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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老都更各項條件
危老都更條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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